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也谈赠书

●名家随笔
1998-08-07 来源:生活时报 ●吴小如 我有话说

生活时报《华灯》版发表了一篇谈赠书的文章,结尾处引了鲁迅的话,认为作家写了书不一定非赠送给那些教授、学者不可,读了很有同感。

若干年前,读到一篇台湾作家柏杨写的文章,全是不主张写了书便分赠熟人的。理由很充分。如果有人是这位作者的知心朋友或志同道合者,他们应该主动去买这位作者写的书,这才是支持、拥护、热爱写书人的态度。我也很同意这样的观点。

但在我们这里有着不同的情况。以本人为例。我50年代开始有了一本书,内容好坏不说,反正我已出了学术成果。当时我是年轻人,自己的师辈应该送上呈教。亲朋之间,出于礼貌,也应以赠书表示自己的情谊。等到中年以后,自己从学校里已一批批把学生送到社会,做为老师,如果是与自己友谊较深、过从较密的门人弟子,向自己要本近著,当然也义不容辞,理应赠与。于是年复一年,自己出版的书数量增加了,与之同时,要分赠拙著的人数也随着逐渐多了起来。到目前为止,一书问世,必须用一大笔钱买相当数量的拙著分赠老、中、青三代与自己相熟的人。老妻戏称之为“天女散花”,有时也不免为稿酬无几而买书赠人却费钱不少而使她发点牢骚。倘或真的六亲不认,无论生熟人概不分赠,说不定人们还会说自己架子大目中无人,或者嫌自己过于吝啬,不肯破费。总之是会招来各种非议的。

不过有两种情况自己往外赠书是确实有点不大情愿的。一是交情不深者开口向你讨索,而我在赠书之后又明知对方肯定不会翻阅,只是抱着不要白不要的心理来向你索书。碍于情面不好不赠,既赠之后心里也确感可惜,于是乃有忍痛割爱之感。二是拙著明明已经上市,进书店只要掏出钱来便可买到,他却不想破费,而以你的忠实读者名义给你来了一封吹捧得相当肉麻的信,希望你送他一本。对于后者,我仍毫不客气地告知,请到某书店去买。当然,也有住在边远地区想买而买不到的读者来向你求援,尽管自己手头书已赠完,还是自掏腰包到书店买一本寄给他。即使自己费点事还是值得的。

总之,赠送自己撰写的书必须出于自愿,不宜存丝毫勉强。同时我还想附带说一句,有的人写了书通过某种途径出版,却无甚销路,于是分头向单位按名摊派,硬把书给你寄来,让你购买,并十万火急地向你要钱。我前些年曾一连遇到好几次。我本想拒而不理,但出于同为读书人的关系而不好硬板起面孔,终于掏钱买了几本废品。幸好这类事毕竟不多,借此机会公开表态,从今以后,下不为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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